各年级:
为规范半工半读及自主学习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与学习质量,根据《湘潭理工学院学生自主学习管理办法(试行)》、《湘潭理工学院学生半工半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核、部门复核等程序,现将符合条件的第一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均可到教务办吉时雨410室反映,反映情况需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查。公示期限:自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0月2日止。
公示无异议后,名单将正式生效,相关学生需按规定履行半工半读或自主学习义务。
智能工程学院
教务办公室
202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