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湘潭理工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理院学字〔2025〕23号)及有关文件的精神,智能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启动2024-2025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推荐工作,请各班遵照执行。
一、评选对象
我校大二、大三、大四全日制本科在读在籍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要求
学年综合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评选办法如下:
1、一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5%,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情况,获得过校级单项奖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学科竞赛、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比赛奖项。大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BB及以上,大二、大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ABB及以上。
2、二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10%,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情况,获得过学习单项奖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学科竞赛、文化艺术体育、社会实践等比赛奖项。大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BB及以上,大二至大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BBB及以上。
3、三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成绩名列同年级、同专业前20%,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情况,大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BC及以上,大二至大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ABBC及以上。
另外,根据不同年级学生实际情况,我院将按照下列标准优先推荐申报人参评更高等次的综合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下发通知和宣传。鼓励广大同学们勤学上进、勇于创新,要胸怀感恩,确立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人生观。各班要积极组织同学学习奖项申报要求,做到让每一位学生知情。
2、学生自主提出申请。
申请人认真填写在线申报表,点击在线文档:https://www.kdocs.cn/l/ck22whfIriMa
申请人自行查看成绩排名和专业年级人数,点击在线文档:https://www.kdocs.cn/etapps/query/q/KOtMLW2v
学生申请时间: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6日(周一至周四),并在上述时间段内,同步将申请表内填写的获奖情况按填写顺序排序,提交纸质版材料(黑白打印即可)交至吉时雨414,尹老师处。
智能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