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湘潭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湘理院学字〔2025〕18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智能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将启动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中国籍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必须为《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认定的“一般困难”等级以上的学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情况且本学年学业成绩或综测在本专业排名前30%。
4.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违纪违法行为;
6.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或者已办理学费缓缴、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
7.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获得过学校挑战者奖、发现者奖、双创实践奖、社会实践奖、公益感恩奖、精神文明奖、个人特长奖、学习优秀奖、阅读者奖等奖项者优先推选;
②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学习、学术、社会实践、文体竞赛等奖励;
③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或有省级重大创新成果或专利成果;
④有见义勇为并获得社会良好反响,或其他突出优秀事迹。
8.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指标分配(奖励标准:6000元/人)
智能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总名额:53。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要求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1份与之匹配的《成绩表》。
2.学院评审
我评审小组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评审原则进行审议,确定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初选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纸质和电子档)上报学生处。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参看附件2。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辅导员、班主任要将评审过程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发挥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育人功能。要向学生讲清楚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寒门学子的关心关爱,引导学生增强爱国意识,培养感恩情怀,提高励志成才的觉悟。要求从评选的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中,挖掘典型素材,寻找感人故事,向全院学生推广。
3.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
4.正确认识国家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学院在学生资助名额分配和评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违反规定分配或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金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通报处理。
智能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28日




